g4签证配偶可以工作吗?
G-4 签证的持有人是来韩国定居的家属。他们包括: ① 外交官和官员的配偶及子女; ② 国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和子女; ③ 外国政府机构的人员以及其配偶或子女(持有政府公务护照者) ④ 在国外从事慈善,宗教文化等活动的团体成员及其配偶和子女 G 4 签证持有人在入境时无须递交任何申请文件,但必须在进入韩国后1个月内向移民当局提交“在韩居住许可”的申请(可在韩国各地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和外国人综合支援中心办理),获得批准后,方可定居下来。
由于此类签证为长期签证,所以没有有效期的限制,只要在入境韩国后的2年内提出延期申请即可。但是,如果因特殊情况必须离境的话,则应事先取得“离境许可”(可在当地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G 4 签证持有者的配偶和子女如要在韩国境内工作,则必须重新申领其他的签证类型,而不是G-4签证本身所具备的那种允许工作的功能。因此,作为G-4配偶的留学生而言,您最好还是先找到一份能解决就业问题的工作后再决定要不要继续留在韩国。当然,以您的留学背景,想找份工作并不是什么难事吧!而且现在还有那么多语言学校愿意给您提供免费的英语教学呢~真不知道那些只教韩语的语言学校怎么赚钱呀……
不过,如果您已经打定主意不再找有正式编制的工作了,那么您可以找些能解决签证问题的企业签订一些类似于劳动派遣类的合同,这种用工形式在韩国非常普遍,很多外资企业都采用这样的方式来雇佣外籍员工。
至于您说的去移民局咨询时得到的答复是您的丈夫拥有就业资格,那可能是他本人的就业情况比较特殊,所以才获得了这样特殊的待遇。而事实上,根据我们的了解,像您这种情况的外籍配偶通常都是无法通过这种方式来解决自己就业的难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