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签证是几年有效期?
首先,我要说,你问的问题不对。 加拿大的移民签证有永久居民签证(Permanent Resdence Visa) 和访问签证(Visitor Visas)两种形式。这两种签证的有效期长短是不同的,因此不能一概而论。 其次,我想说明一下,如果一个人的旅游签证到期后仍然滞留不归的话,那么他会收到移民局的通知信,一般来讲会在半年到一年左右的时候给其寄出。如果他收到了这封信并且在规定时间内离开加拿大回国了,就不属于非法居留的状态;但如果他没有在指定时间内回国,而是仍滞留在加拿大,那就是违法的了!!!所以不要想着“等”!
一、关于永久居民卡(PR Card) 的有效期问题 这个要依据申请人的情况而定。一般来说有三种情况:1.申请人现在在国内;2.申请人已经拿到PR,但还没有去过加拿大;3.申请人已经持有有效护照且曾经来过加拿大。根据这三种不同的情况来分别讨论。
第一种情况:对于在中国国内的申请人来说,由于他们从来没有出过国,所以他们的PR的申请资料还都保存在加拿大移民局的档案室里。一旦批准签发永久居民身份后,移民部就会把新卡寄给他们。这个程序通常都是在申请人提出申请后的六个月至一年内完成的。所以此时这张卡的有效期就应该是从签发日期起计算六至一年的时间。
第二种情况:对于那些拿到了PR但是从来没有来过加拿大的申请人们来看,他们目前手里的那张临时护照就是他们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当申请人第一次来加拿大时,海关会给其盖章确认该临时护照的有效性。同时,由于申请人没有入境记录,所以签证上会标有Not Valid for Entry (NVE)字样。然而,这种带有NVE字样的签证仍然是有效的旅行证件。只要这张纸没有被加拿大政府回收,它就始终都是有效的。只不过它不能在加拿大境内重复使用而已。
第三种情况:对于已经在加拿大境内且拥有有效护照的申请人而言,他的PR卡的有效期应该自批准之日起算四年。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这四年是一个总的时限,但实际上申请人只可以使用其中的一部分时间。因为在这四年中还有一部分时间是用于申请人回国的出入境手续的办理和等待期。举个例子,比如一位先生的PR获批时间为2005年7月1日,那么他在这张PR卡上标注的就应该是Expires on or after July 1, 2010而不是像上面所说的那样Expires on or After July 1 , 2014或是其他这样模糊的表述方式。
二、关于访问签证(Visit vIsa) 的有效期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我同样得分成三种情况来讲:
第一:如果你所申请的访加签证是一次性的,那它的有效期就只能是三个月,也就是说当你拿到这样的签证之后,你必须要在三个月内入境加拿大。如果三个月内不来加拿大,那么这个签证将自动作废而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所以如果你的访加签证是一次性的,你就要注意了——一定要在签证注明的有效期内入境加拿大!
第二:如果你所申请的访加签证是多次往返的,那就要分具体的情况来分析了: 第一种情况:如果你有有效的护照和访加签证(多次或一次性的均可),那么你完全可以在护照的有效期届满前任意进出加拿大而不受影响(当然,前提是你每次进关时都有足够的逗留期限)。 第二种情况:如果你没有护照但有有效签证的情况下,这种情况比较棘手一点。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去加拿大驻当地的领事馆重换护照后才能进入加拿大。
第三情况:如果你既没有护照又没有有效签证而且又急需赴加,该怎么办呢? 这种情况下就比较麻烦了,因为你的访加签证已过期,所以在加拿大海关那边你是过不了关的。所以你就不能再以访客的身份入境了。这个时候最好的选择还是先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