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营业额低可以补税吗?
从业务经验上来说,主申请人作为企业法人申请欧洲移民,如果公司成立时间在1年之内且没有任何经营,移民官在审批的时候是有可能因资金转移风险而导致移民申请被驳回的; 如果公司成立时间超过一年但并没有实际的经营,那么移民官同样会怀疑资金的真实性以及移民申请人实际居住的计划,同样会有被驳回的风险。 从合规性方面考虑,建议主申请人作为企业法人申请欧洲移民时,公司应遵循“先有业务,后有收入”的原则真实合法的经营。 在业务的开展过程中产生相应的盈利,继而缴纳对应的税费,这样的运作模式才是合理的。 若因为业务规模较小而使利润率偏低(低于5%),则可以在报税时的报表上添加一些费用支出,适当提高企业的开支以增加成本,以此来提高企业的利润率。
对于刚成立不久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除正常开支外,还可以适当补充一些合同、发票来证明支出情况。 对于已经成立一定时间的企业,可以适当补充之前的合同和发票,甚至可以做一笔虚假的交易来充当流水,从而让业务看上去更加完整。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增多的费用和交易都不能是无关紧要的,而是必须在合理范围内。
另外,由于税收政策在不断变化,各国家的税务要求也存在差异,在准备材料时应该注意不要出现失误从而导致自摆乌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