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提前多久签证延期?
根据移民法第16(2)条,如果由于新冠病毒COVID-19的流行而无法离开德国,则可以延长居留许可。 申请时,必须出示因新冠疫情而限制入境的国家/地区出发或抵达的往返机票、旅行保险或健康证明。还必须说明自第一次申请居留许可证之日起在德居住的时间以及目前的情况和计划。 目前,在德国联邦移民局网站上已公布相应的文件示例供个人参考: 对于公司来说,可以参阅以下建议: URL . 在提交延期申请之前,您首先需要咨询移民局:
+是否可以通过在线程序提出申请;
+如何证明无法离开德国(例如返回原籍国的机票被取消等);
+是否需要提供额外的材料。
如果您已经提交了延长居留的申请,但尚未收到答复,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进行第二次申请。 但是,鉴于目前的处理时间约为3个月,因此最好在第一次申请的同时申请延期,以避免将来出现双重申请的可能性,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在两次申请期间都没有得到批准,则可以在第二次申请的基础上提出上诉。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
+申请人必须在原居住地国家/地区申请延期的可能性极小;
+即使签证到期,只要在入境德国后仍持有有效的“居留卡”,仍可留在该国。
最后想强调的是:虽然很多移民法律专家一致认为,只要存在无法离开德国的客观理由,就应该无条件延长停留期,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为了尽量减少风险,请务必与律师保持沟通,以确保所提交的文件和材料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