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t签证可以落地签吗?
DT签证全称Departure Transit Visa,是澳大利亚政府发给在第三国公民(一般为新西兰, 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过境签证. DV签证持有人可持有效的护照及该签证前往澳洲进行中转(停留期最多72小时),无须再申请入境签证,但不可移民,且只能由指定机场出发或到达. DT签证只适用于以下情况:
1.搭乘飞往澳大利亚目的地航线的航班的中转旅客;
2.持有澳大利亚有效入境签证的旅客,但不得用于移民;
3.从指定的港口或航空港进入澳大利亚;
4. 旅客必须在起飞前取得DT签证。
目前DT签证的申请国家/地区有8个: 新加坡、菲律宾、文莱、老挝、朝鲜、缅甸、越南和大溪地 (Tahiti in French Polynesia), 以及去年增加的斯里兰卡.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DT签证申请人都必须通过澳大利亚大使馆或领事馆递交申请, 包括上述8个国家中的3大转机地: 新加坡, 马尼拉和吉隆坡. 在以上机场中转赴澳的乘客可以在抵达机场后直接向移民局出示DT签证以获得入境许可, 但如果在这些机场之外的地区中转则需要先申请DT签证,并在登机时把打印好的电子确认信与护照一起交给航空公司人员,再由他们代为办理入关手续.
由于大部分DT签证申请者都是在新加坡或者泰国等东南亚国家旅游的游客,因此有旅行社已经提供代办DT签证的服务. 根据携程网的信息显示,DT签证的价格为20元, 而且不需要任何申请材料, “只需要提供往返泰国的机票信息和酒店订单就可以”. 从上述材料来看,这种DT签证似乎更倾向于一种“打包服务”, 相当于商家包办一切,让游客无需操心即可顺利去澳大利亚“一日游”了.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虽然DT签证属于过境签证的一种, 但是因为DT签证不适用“59条路线”的规定,所以旅客一旦在旅途中更改了自己的行程并留在原过境国境内超过72个小时的话仍然需要申请当地居留证件才能继续旅行. 如果只是单纯在中转转一圈而没有其他目的地的旅客应该不会受到这条规定的限制. 而如果是像上面提到的这样在DT签证基础上加上酒店订单,那么很有可能就违反了59条款而被视为移民意图而遭到拒绝. 因此,如果申请人真的打算利用DT签证进行“一日游”则最好还是咨询清楚有关当局,以免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