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jd是硕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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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法学博士)并不是一个正式的学位名称,而是对一般法学院授予的博士学位的统称。这些学校一般被称为“法律博士”或简称为“JD”。 申请要求: JD不同于L.L.M(Master of Law 法律硕士学位),它对申请者本科的背景没有什么限制,任何专业的人都可申! 但JD跟L.L.M一样,申请难度不低且竞争很强烈。而且,大部分JD项目对申请人有最低GPA要求,一般为3.0+(4.0满分制)。同时,大部分JD项目的申请对学生的雅思成绩有最低要求,一般为7分。大部分学校的JD项目都对申请人有一年的工作经验要求,当然,这个条件相对宽松,一般公司盖章证明就行。

内容延伸: 除了JD,还有LLM、PILI、GEP、PGPP等很多项目的名称,让人摸不着头脑。其实,它们的全称和缩写如下—— 最后给大家介绍一下,在加拿大读法律有哪些选择—— 想读JD,可以找有JD项目的大学申请; 如果没有JD项目,但有LLM或其他项目,也先别灰心。因为,你可以在修完其他项目的同时,再修一些JD课程的学分,达到同等JD教育程度。这样既节省了时间也节约了学费!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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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 = Juri Doctor,全称 Juris Doctor Degree in Law. 这个学位是在美国念的,叫 Juris Master,而加拿大的法学院一般都没有这个称谓。在加拿大一般用 LLB (Bachelor of Laws)或者 BCL (Bachlor of Civil Law)来称呼一个法律专业的硕士学位,这两个也是在美国有对应项目的学校,其中以多伦多大学的BCL最有名,基本就是加拿大的黄埔军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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