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合同在澳洲有效吗?
1、先明确一个概念,“法律域外适用”是指“外国法域对某一法律行为发生一定效力”,而您所提到的“法律域内适用”应如何翻译成英文是“the law applies to ...within the territory of …." 显然,“域外适用”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包括了“域内适格”(jurisdiction)和“域外效力的承认与执行"(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foreign judgment)”等问题; 而“域内适用”则较为具体地特指“同一国法院对同一案件同时作出两个相抵触的判例(judgment)"。换言之,对于外国法的域外适用问题,我国现行立法采取了“准据法”的模式进行界定;而对同一国家内部不同地方的司法权限划分,则采用“属地原则”(jurisdiction)进行管理。
2、根据上述定义,从域外适用法律的范围来看,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由本国法院直接适用外国法,另一种则是由本国法院委托境外法院代为适用外国法。前者又称为间接参照模式,后者被称为直接参照模式。
3、目前,我国《海商法》《保险法》等法律中采用了间接参照模式的立法例,即在规定的范围内允许当事人选择适用的法律;而在《民事诉讼法》中,除了规定国内仲裁裁决可以直接执行以外,也赋予了当事人在涉外民事纠纷中可以选择司法管辖权的规定。不过,这些规定都只涉及了外部问题,即发生在我国的涉外民事诉讼或商事仲裁程序,而对于发生在外国的民商事诉讼或仲裁程序能否直接引渡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予以执行,现行立法并未涉及。
4、如上所述,澳大利亚属于大陆法系,而中国属于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融合。在对待国外法律的态度上,两国大方向是一致的,即普遍尊重各国的法律体系。所以,一般情形下,经过双方协议同意并依其确定的条款所订立的合同都是有效的。只不过,当条约与国内法发生冲突时,应当优先适用国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