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移民要办什么公证?
你好,不知道你要办理哪个国家的移民。 一般我们办理移民都会先办理护照,然后选择出国移民的国家,根据这个国家的要求来准备材料和办理程序。 因为每个国家移民政策不同,要求准备的材料也会略有差异。
以澳大利亚移民为例,申请澳洲移民需要的申请材料较多且复杂。主要包括身份证明、无犯罪证明、语言能力和学历证明、工作及收入证明、家庭情况证明、资产证明以及一些额外的背景材料等。
而有些国家对某些申请材料有特别的规定如下: 加拿大魁北克省投资移民需要申请人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新西兰移民申请人在递交正式移民申请材料时还需要提供经职业评估机构认证过的职业评估报告; 葡萄牙移民申请人在办理时需要提交无犯罪记录公证书,并且由国内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西班牙移民申请人在申请移民签证时需提交无犯罪和未服刑证明。 当然,各国对于移民材料的审核力度和要求不尽相同,部分国家对申请材料的要求会比较随意些,但是有的却较为严格。大家在准备移民材料时一定要认真仔细,以免在后期导致不必要的麻烦。 至于公证的话,主要是针对一些国籍、财产、身份等敏感问题做公证以确保真实性。
比如,办理欧洲移民,为了确认申请人的国籍,一般需要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加以证明,同时还要经过中国驻外使领馆的公证认证。 而在国内办理香港移民申请时,则需对申请人名下的房产进行公证,确认房产所有权是否属于申请人本人。 其实各个国家对于移民材料的审核虽然都极其严格,但大家只要按照各国移民局的要求逐一准备即可。
公证书是一种特殊法律文书,国外及涉港澳台的公证书可以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发生法律效力。公证文书的内容主要分为三大类,即证明法律行为,证明非诉法律事实,证明文书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申请办理涉外或涉港澳台的公证书,应视不同内容的公证分别向其事由发生地或者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例如:居住于上海的公民申请国外居住地证明,应向户籍所在设公证处提出,申请国外财产证明,应向财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
一、出国定居或移民需要办理哪些公证事项?
应根据前往国家或地区公证或驻华使(领)馆的要求申请办理。根据我国多年来对外交往的经验,一般包括:出生(包括未达到就业年龄的子女随同父母前往)学历、经历、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无犯罪记录、健康状况、职业和职称及拥有动产和不动产情况等。这些公证事项在申请人住所地或者事情发生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例如:上海户口的人员申请国外房产情况的公证,应向本市所辖有涉外公证业务资格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二、华侨去国外办理收养子女手续需要办理什么公证?
应申请办理探亲、收养等公证。上述公证在上海有涉外公证业务资格的公证处办理。如果当事人在香港、澳门地区为收养子女需要办理公证,可以申请办理内地公证文书的确认公证,在澳门地区可申请出具公证证明。
三、海外华侨、国内公民去国外探亲需要办理什么公证?
根据前往国家的要求或者其驻华使、领馆的要求办理,一般包括:应申请本人的出生、婚姻状况公证及邀请人的邀请信和所在国定居、就业等证明公证。这些公证应根据事情发生地(例如:在国内应在国内,居住在香港地区应在香港地区)向相应公证处申请办理。例如:旅居美国的华侨回北京探望亲友后返回美国,为了办理国内居住情况公证,可在国内申请办理在华居住情况公证,或在美国申请办理上述在美国的公证文书中证明其在中国的居住情况。
四、在国外的华侨需在国内办理其父母的养老事宜、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财产管理、处分等,应如何办理公证?
华侨本人可以在驻在国办理委托国内受托人代办有关事宜的文书,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后,即可在国内使用;如果华侨在国内有亲属的,国内亲属根据该份受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委托公证,在国内可办理代管财产、收养、抚养老人等有关事宜的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