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从哪年开始的?
欧洲移民政策最早可以追溯至1954年,当时法国为了填补二战之后的劳动力缺口而颁布了《侨居法》,允许外国人在法国定居并获得工作许可;6年后,法国设立了“家庭团聚”类别,允许移民携带家属一起移民;1981年,法国设立了投资移民类别,对申请人没有语言要求,但需证明在法国没有犯罪记录且满足商业和投资要求即可获得绿卡;2008年起,法国推出了以居住许可证代替绿卡的临时居留签证,该签证无需进行续签,可在有效期内任意往返欧盟境内,享有与绿卡同等的福利待遇。
德国于二战后建立了联邦公民法院,是现代意义上的移民制度的源头,1953年制定了《外国人法》。根据该项法律,只有为德国经济发展所迫切需要的、科学或经济领域中的杰出人才,以及拥有高技术知识的人才能得到德国永久居留权。后来,这项规定逐步放宽,成为今天德国吸引高端人才的基石。 意大利政府于1990年和2002年分别制定了关于移民和难民的立法,规定在意大利没有犯罪记录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外籍人士可以在意大利长期居住并从事经营活动,其子女可以享受免费教育福利,配偶可以获得工作许可并在取得居留证后享受医疗保险。
希腊于1996年通过了《移民及国籍法》,规定了“投资入籍计划”(IIP),申请人在希腊当地投资房产或者公司即可获绿卡;2013年,希腊调整了IIP相关政策,除购房外,投资人也可以通过购买债券的形式申请希腊绿卡。
马耳他对移民项目的审批一直较为宽松,申请人满足18岁以下年龄限制且无犯罪记录等条件便可申请绿卡。
加拿大是世界上拥有最健全移民体系的国家之一,其移民类型丰富多样,有投资移民、创业移民、技术移民、自雇移民等等,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需求选择适合的移民项目。
美国是传统的移民目的地国家,目前主要有三类移民法规定的移民方案,分别为职业移民、亲属移民、投资移民。
澳洲的移民政策比较灵活,主要面向那些有能力帮助澳大利亚发展经济的优秀技术和企业家。澳大利亚移民局会综合评估申请人的个人情况、资金状况、商业背景等因素来审理移民申请,最终决定是否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