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介可靠吗?
我18年通过某港资房地产代理公司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对香港房产交易流程不太熟悉,就全权委托给了这家公司办理一切过户手续。刚开始一切顺利,也按照合同完成了所有义务,协助我们申请贷款、办理相关贷款手续以及交接物业。但在收楼和办理抵押登记时出现了问题。
由于卖家未能按时交楼,因此需要支付我方违约金36700元及因逾期交楼导致我方的经济损失约20450元(租金)。因为卖方是按揭购楼的,所以在办银行抵押时需由银行出具同贷书后才能注销买卖合间所设定的抵押登记,而银行在出同贷书前需查询买方的征信情况,结果由于该公司为我方提交的贷款材料不完善且存在虚假材料,导致我的征信报告显示该公司与我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银行据此拒绝核发同贷书并要求我立即还款。
此时我方已经将首付款全部支付给该公司,而该公司却拿不出足以证明其有足够资金支付给我方的购房款项,在我方一再催讨下,该公司于几天后支付给我方4万元整,剩余部分一直借故拖延至今尚未支付给乙方。
鉴于以上原因,导致我至今未能取得银行的按揭贷款,也无法最终办理产权证的抵押登记,进而无法取得全款(尚有近10万尾款未付)。而我已支付的首付款被对方挪用,致使我现在不仅损失了利息还欠着银行按揭贷款。
我要求该公司返还首期货款并支付利息,同时要求对方支付因为我方未及时收回款项造成的租金损失;另外,由于该公司的行为直接导致了本次交易的失败,所以我还要求对方赔偿我已付的佣金给中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