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后为什么要移居香港?
先引用一段网上看到的关于四大家族的故事(作者无从考证) “台湾《中国时报》前不久发布了一份“史上最牛老赖清单”,43个姓氏的台湾居民因欠税而被列入黑名单。这份清单上的人均欠债10万元以上新台币(合2.5万元人民币),总共欠款7682万元新台币(合1793万元人民币) ,而大陆居民在港逃债人数也远超台湾,有专家估算高达1800余万人。
这些欠税者在港澳地区及欧美国家的地产、股票和银行存款等资产共计20多亿美元(折合130多亿元人民币),如果将这些财产全部变现用来还债,足以清偿所有税款。 据税务部门的内部人士透露,目前全国税务系统正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上述欠税者一旦回国内地,将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
这个老段子说的是台湾的四大首富,但放在这里似乎更适合香港的四大豪门。 改革开放前夕,香港还没有回归,所谓“封建地主阶级”已经率先移民海外。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前往加拿大、美国等地,但也有少数人定居英国或澳洲。
1997年香港回归前两年颁布了《逃犯条例》,规定“在逃犯应送交在本地的外国或香港政府主管机关羁押”,也就是说,当时回归后的中国政府已经通过外交途径向英国政府提出了引渡邓家彪等四人的要求。 面对政府的通缉,四大家族不得不再次移民,这次他们选择了相对“安全”的香港,一方面继续“合法”居住并打理自己的企业,另一方面也可以随时往返于内地和香港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