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城市规划怎样这么整齐?
说几个点吧:
1, 美国的规划立法相当细致,有详细的法律文本和案例判决。每个城市的规划师都熟读城市规划的法律条文,并在具体的地块开发或建设项目上反复研读与项目相关的法条与判例,精确理解法律条款、判断潜在的风险并以此为基础拟定完整的方案。
2, 美国的城市规划的决策程序比较透明,涉及公共利益的项目需要经过公众听证(这个程序有时要延续好久,因为利害关系人有很多),市政府的决议要经过市议会批准,市长无权否决议会的决定。因此政府官员在作出决定之前必须考虑清楚该决定的后果以及如何向公众解释该决定,不能随心所欲。而在国内很多情况下,规划方案的决策过程相对模糊,公众参与的机会也比较少。
3, 政府的决策是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并且为公众所信赖。这跟政府的运作机制有关。美国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能就是提供公共产品(包括公共服务和基础建设),这种职能的定位使得政府有充足的理由并提供给民众充分的依据来论证其作出的决策。而国内的政府很多时候扮演着“全能”的角色,既要发展经济,又要解决就业,还要负责社保和医疗,同时还肩负着保持社会稳定和维护社会公正的职责,如此庞大的功能定位导致政府很难用科学的方法和理性的态度去对待所有的“民生”问题,往往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制定政策。在这种机制下,公共政策的制定难免带有一定的主观性。
4, 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人们普遍尊重规则。这跟西方的社会文化有关,在很多西方国家,法治并不是一个新概念,因为近代资本主义萌芽与发展是在西欧而不是在中国,因此人们的契约意识与法治观念是从近代开始就逐渐培养起来并被广泛接受的。相比之下,虽然我国现代法制建立不过几十年,但人们已经逐渐接受了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所以在美国这样法制完备的国家里,规划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是建立在充分理解法律依据的基础上的,大家心里都有杆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