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签证要怎么续签?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有效期限是1年,如果要在1年内赴日的话需要向日本使领馆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正、副本的确认送达手续(也叫“再入国许可申请手续”)。 申请方法如下: 在1年的有效期到期之前内以邮寄方式或亲自送交的方式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正、副本各1份及相应的“确认通知书”(也叫“再入国许可申请书”等)3份寄送到日本入国管理局指定的应用事务所,并请求“再入国许可”事项。
根据申请人自身情况,可以只送交副本1份或者正、副本各2份。 一般申请人都会选择直接去事务所办理,因为这样做比较快而且方便。 所需材料如下:
●本人的在留卡复印件;
●申请人的户口本以及其所在家庭全部成员的所有户口页的复印件;
●护照的复印件;
●“确认通知书”第5项规定的再入国的许可申请书;
●填写好并且本人亲笔签名和按指纹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确认书”以及“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再入国许可申请声明”;
●申请人与保证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被担保人履历表; 除以上材料之外可能还会要求提交其他材料。所以建议各位在办理前先打电话咨询一下。
另外,请注意,如果是未成年人申请的话就需要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了。 如果选择邮寄方式的话,申请人需要自己支付手续费给邮寄公司。 目前日本邮局对国际挂号信件的邮资标准规定为:每件信封上附邮票一张,金额84日元,可寄到全世界任何国家和地区;如再加贴邮票,可超重20克以内;如要增加寄达国家数量,需另购买寄达地邮票(每份信封加贴两张76~90日元不等的日本国内、国外地区邮票)。 由于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有效期是一年,而再入国申请手续的有效期则比这个还要短一些,因此必须尽早提出申请,以免超过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