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日期和签发日期吗?
这个“-”是减号,不是横杠,所以“09DEC13 – 09NOV14”表示的是2013年12月9日到2014年11月9日。 至于为什么要这么表示日期和时间,这是由移民部的规定所决定的。因为根据这些规定,申请人的材料被录入电脑的时间才是决定其签证有效期的关键要素。虽然移民局在受理申请时都会给申请人一个纸面的批签信,上面会注明签证的有效时间,但这个时间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其实任何时间都没有);相反,只要材料的录入时间晚于批签信上的那个时间,那么该签证的有效期就是批签信上那个时间往后顺延的两年零三个月——除非有证据证明材料并不是在这个时间内被录入系统的。比如说如果批签信开出的时间是27 July, 2015,而你的材料是在15 September, 2015才录入到系统中的话,那么你的签证有效期就只有从27 July, 2015开始的两年零三个月了,而不是从15 September开始的两周年零三个月。
之所以要采用这种看似比较繁琐的方式来表示时间和日期,是因为这样做可以方便将不同的材料和申请人匹配到一起从而形成完整的档案。例如某人申请学签的时候提交了一堆材料,但最后移民局只批签了三年。那么在学签即将到期之前,移民局会给他发一封信(也就是续学校信)通知他可以申请延期,但同时也会让他准备好其它申请材料以便重新录入系统以获批新的签证。在这种情况下,移民局只需要修改该申请人档案中“学签批准函”的时间即可,而不需要重新制作一封新的批准函并重新把材料全部打回原处重新收集一遍然后重新录入,这样既省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也避免了由于材料丢失而导致申请被退回的风险。 而一旦该人又因读书延期获得了新的学习签证,他的所有新信息都会被自动输入到自己的档案之中并且与原有的信息关联在一起。而当该人申请工签或是移民的时候,这些信息就会一起提供给有关部门参考。 如果以后出现了能够简单快捷且不浪费资源的方法取代这种方式的话,我估计移民部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放弃目前的这套标准的吧!不过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要想看到这种方法被淘汰应该还是挺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