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b1b2签证有几种?
B1/B2是外国人持非移民签证来美旅游或探亲的临时签证,又称为游客(visitor)签证。该签证不能延期,也不能转换为其他类别的签证。如果入境时被发现持有B1/B2签证但准备进行与签证种类不符的活动,则可能被拒绝入境或被遣返(deportation)。 如果申请人认为其获发的B1/B2签证被错误地授予、被不当拒签或者被拒签后合理地认为理由不正确,可申请重新考虑。 美国移民法规定移民局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应申请人的请求进行重新考虑。 申请人必须向美国使领馆提交填写完整的I-290表格和补充材料说明理由。
根据美国联邦法律,移民局只可能同意重新考虑下列情况:
1.因证据不足而拒签;
2.因误用法规政策而被拒签。
对于第一种情况,移民局可以决定不重新考虑。对于第二种情况,只有在移民局发现原拒签决定中使用的法规有误的情况下才可能重新考虑;而且即使原拒签决定适用法律正确,移民局也不会为了弥补程序上的疏忽而批准申请人在此情况下获得签证,因为这种做法会破坏法律的执行效力以及美国的移民制度。 在申请重新考虑的过程中不允许递交任何新的材料,否则将导致申请被视作新的申请处理,并收取相应的费用。
B2签证持有人入境美国后,可停留至入境时的有效期届满前为止,但不能超出入境时移民局所给的逗留期限。如逾期滞留超过180天将被视为非法移民在美国居留,日后必须离开美国后才可再以旅游目的申请入境。 B1/B2一般每次入境美国可逗留6个月。 某些B1/B2签证持有人可在美国合法工作,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即可:
* 所从事的工作必须是在入境美国时已由雇主预先向移民局提出申请而取得的“特殊职业工作许可”(O status);或在入境时所持学生签证(F visa)是参加以研究为目的的非盈利性组织的活动,且该组织已获得劳工部(DOL)的“实习训练计划准许证” (ETA-750a Certification of Registration),那么这类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条件下每周工作20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