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什么时间点开始算移民?
需要明确一点概念,也就是对于“移民”的定义是什么。通常我们说到“移民”时,一般是指“移民申请人为了获得更大的发展机会、更好的生活条件和更完善的福利制度而离开自己的国家,并在他国定居”。 也就是说,如果符合上述定义的移民申请人在美境内合法居住满18个月(自入境之日起,以有效签证在最后入境日期计算)即可申请入籍。但若是移民申请者通过绿卡抽签或其他的形式拿到签证,在登陆美国后是否算移民就要看情况了——
① 如果申请者所持有的签证是临时签证,例如游客(B2)或学生(F1/M1)签证等,那么此类签证持有者在美期间无论是否符合条件都只能算是访客;
② 但如果是永久居留签证,例如就业签证(H1B)或者是移民签证(有绿卡号码),则持此类签证者不论何时入境都是合法移民。从入境美国的时刻起,就符合“在美国连续居住满18个月”的条件,可以合法提出入籍申请。 当然,如果申请者的身份为留学生,并且是在学时间超过一年且有I-20表的留学生,也可以考虑利用奥德塞法案(Orders Expelling Deportable Aliens),即国务院有权将某些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驱逐出境外而不受移民法的限制。不过该条款不适用于非法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