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永驻和国籍哪个好?
日本人没有“国籍”的概念; 其次,日本的法律并不承认双重国籍(加入国籍国以外其他国家的国籍者自动丧失日本国籍); 第三,你所谓的“永居”其实是指“永住”,是居住权利的延续,而不是移民和归化。 所以不存在“放弃中国国籍”再申请日本国籍或者永住的问题。 “取消中国国籍”倒是有一个概念,但是只有中国人自己才有可能做得到——就是主动销掉自己的户籍信息,不保留在中国公民的身份。
作为外国人来谈外国国籍和永久居留权的问题似乎有点越俎代庖了,不过就这个题目来讲,似乎不给点资料也说不过去,那就简单介绍一下日本的相关制度吧——当然与本文主题无关的内容我就不贴出了。
日本有接纳外国人的资格,即外国人可以在日本定居并成为日本国民的条件。根据1955年日本国会通过的《难民认定法》,凡“因政治原因”遭到其本国政府迫害而“失去或可能失去人身自由”的人,有权申请在日本成为难民。根据1986年修改后的《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日本对具有“在留资格”的外国人颁发签证,批准其入境并有条件留在日本;对不具有“在留资格”的外国人,拒绝发放签证,禁止其入境。
所谓“在留资格”包括“留学”“管理”“技术·人文知识”——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技术类”及“经营·管理”两类,具体分类请参考日本内政部官网上提供的表格地址: 大致内容是要求申请人具备足够的能力及资金证明、无不良出境记录而且日语达到相应水平等。
获得“在留资格认定书”意味着可以申请签证了。 这里要注意的是,并不是取得“在留资格认定书”后一定会发出签证。例如2014年开始日本对中国大陆地区公民实行的是“先发签证后办入学”的政策,就是说在拿到“在留资格认定书”后,还要等待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发放签证。办理留学签证所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拿到了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就一定会被批准发给签证。例如东京大学(东大)早在2013年就取消了本科新考生的留学生入学许可,也就是说想考东大的留学生必须先接受漫长的审查,即使通过了审查也不一定能取得入学资格。至于为什么会采取这样的政策我们外人也不得而知。
总之,申请留学签证的过程是相当复杂的,涉及很多细节问题,建议直接咨询专业律师。